重庆市农委、市农业局:
荣昌县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通过各级干部近10个月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已基本全面圆满完成,全县所有在家应完善的农户都持有了与村民小组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都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做到了“四一致”和“四到户”。农民群众十分满意,整个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法的轨道。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农经发[2005]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作通知[2005]57号)要求,6月13日至17日,荣昌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税改办、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部门,成立五个检查验收组,分别由分管或联系农业的三位县委副书记、一位县委常委、二位副县长带队,农办主任,农业局、财政局局长和分管的副主任、副局长任检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整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一)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分别于 2003年3月1日、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依法自主行使承包经营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和权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证程序的通知》(荣昌府发〔2004〕76号)。通过各种会议、广播、电视、乡镇科技赶场、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培训乡镇农经干部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充分了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内容和重大意义。各镇也通过会议、板报、标语、闭路电视、进村入户等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宣传,农民群众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了解程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情况
及时转发了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征地补偿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协商、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理,有效化解矛盾。共受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67件,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无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针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流转的方式、流转的期限、资金的管理等,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流转中没有发生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或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情况。据统计,全县已合理流转土地2.82万亩,签定流转合同3242份。
二、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
(一)基本情况
荣昌县辖20个镇,209个村,1546个农业社,农业人口65.18万人,农业户数19.01万户。全县于1998年落实了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户数18.71万户 。承包后农户承包地的情况因退耕还林、建设用地等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据统计,全县因退耕还林、各种建设征占用地近10万亩,涉及承包农户15万余户。为此,全县按照中央、市里要求,统一组织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去年9月召开全县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动员培训会,11月和2005年3月份又分别召开了阶段工作会,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按照县制定的阶段工作步骤,经过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全面清理、核实占地、审批核减、签定承包同、填写分户登记表、变更经营权证书、登记经营权证登记薄、资料归档、检查验收等阶段工作,全县落实承包面积47.39万亩,按政策完善农户17.47万户, 完善后承包农户达18.30万户,已变更、核发、补发到农户的经营权证书达17.89万个,发证率达97.7%。
(二)主要工作措施
1、组建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在原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的基础上,从县府办、财政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教育局、宣传部、国土局等部门抽调20人(其中工作人员14人)组成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分成5个督察小组,实行分片分镇督查制,包片负责,指导各镇及时召开动员会,培训工作人员,督促整个工作的分段实施。全县20个镇都及时成立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负全责,层层包干,责任到人,保证了每一个村都有1—2名的工作人员。全县上下做到了认识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为高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广泛宣传动员,培训业务骨干
为确保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顺利实施,去年9月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由各镇党委书记参加的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安和平同志做了专题发言,县委书记江绍中同志提出“摸清情况、严格政策、工作做细、确保按时完成”的要求,统一了各级领导的认识。县税改办组织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3次,对此次完善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程序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培训业务骨干200人次,统一制定了《分户登记表》80万张,《土地承包合同》78万张、《经营权证登记薄》3.5万张下发到各镇。指导各镇培训村社干部等业务员3000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各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时召开了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会、机关干部会、村组干部会传达贯彻县里会议精神,部署具体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重大意义、政策原则和操作方法,让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界限和工作步骤。同时,县税改办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听取群众反映,详细解答各种问题,处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来信来访40余件次。使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做到了家喻户晓,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
根据《土地承包法》、《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市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先后出台了3个相关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政策原则及纪律要求,对完善过程中具体要把握的一些政策界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措施,上报县税改办。县税改办在深入各镇进行指导的过程中认真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农业局、财政局于2004年8月在峰高镇峨眉村2社开展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试点。对具有代表性的村社进行重点解剖和研究分析工作。通过试点,了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现状,分析、探索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政策原则和政策界限,使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更具体,操作性更强。
4、明确阶段任务,严格考核奖惩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继去年9月3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后,根据阶段工作要求,又于去年11月12日和05年3月19日召开阶段工作会议。在阶段工作会中,全面总结了前阶段全县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情况,及时分析了在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重点、操作规范和具体完成的时间,帮助各镇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明确了重点,保证了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同时县税改办实行定期(每周五下午)、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度和每周汇报制度,及时把握工作进度,研究发现新问题,制定有效对策措施,促进工作全面开展。各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责任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与村社和有关人员签定了责任书,实行指导小组包村、指导小组成员和村干部、社干部包社等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各镇还按“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村社0.5元—1.5元/户的奖励,务求责、权、利统一。
5、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一是认真核实农户承包面积(计税面积)及征占用地情况
各镇严格按照荣委发[2004]15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要求,对税改核减面积、核定面积、税改后此次应核减面积进行清理登记,摸清了每一个承包农户二轮承包前后到现在农户承包地的变化情况,掌握了未核减计税面积的各种征占地情况,并逐一到农户中进行了认真核对,召开了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予以确认。同时,各镇按政策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分村、社进行了张榜公布。全县共核实农户承包面积(2002年计税面积)56.77万亩,涉及农户18.53万户,核实各项征占用地9.3万亩。
二是据实核减农户承包面积(计税面积)
县税改办根据各镇清理上报的《农村土地变更(核减)分户名册》,对各类核减面积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退耕还林县审批面积和各镇落实面积的差额数2817.26亩进行了分户登记,并逐一说明了造成差额的原因。全县20个镇共清理各种未核减计税面积的退耕还林、国家建设、集体公益事业、农民建房等占地9.3万亩,其中对纳入承包面积的铁路界、公路界内土地进行了清理,并在核实承包面积时予以扣除,全县共扣除铁路界、公路界内占地541.92亩。
以上占地经县政府批准已全部核减了计税面积,审定全县现有承包面积47.39万亩。
三是进行农村土地承包(变更)分户登记工作
《分户登记表》是农户承包地的基础卡片,分户登记表的内容主要包括变更前后承包地四至界限情况、共有人情况、变更后的面积等内容。税改办统一印制了《分户登记表》下发到各镇,要求无论承包面积变更与否,只要原没有进行分户登记的,都要进行分户登记。在登记时各镇都做到了登记内容齐全、四至界限清楚,面积一致。全县填写分户登记表17.47万份,并上报县税改办存档保管。
四是组织签定土地承包合同
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是做好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是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是体现集体经济组织责、权、利的重要凭证。完善合同工作任务重,难度大,遗留问题比较多。各镇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召开有关会议,走访相关知情人员,认真核对分户名册、登记表等资料,把农户承包面积、地块数量及四至界限等进一步核实核准后,及时组织承包方和发包方在承包合同上签字,明确了承包农户和村民小组的权利义务关系。户主写不起字的,绝大多数都委托家庭中其它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进行了签字,少数委托他人代签的,也要求户主在代签的名字上按手印予确认。农户外出无法签定承包合同的,都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和张榜公布等形式予以明确,对公示资料和会议记录等进行归档保存。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较为规范。全县共签定承包合同16.11万份。
五是认真审核经营权证登记申请
各镇对完善农户的分户登记表、签定的承包合同及时上报县税改办,进行了经营权证的登记申请。县税改办对承包农户分户登记表、合同、分户名册的面积、四至界线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面达75%。对审核中出现的面积不一致、填写不完整、四至不清楚的,都及时要求镇进行了完善,确保了农户同一资料的一致性、完整性。
六是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由于县财力比较紧张,也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县在制定方案时决定对此次面积发生变动的不购买新证,只在原经营权证上进行变更,县给镇统一刻制了“承包面积变更”章、“此栏作废”章和“编号”章各一枚,对变更农户的原承包面积和所填写的四至界限加盖“此栏作废”章,对变更后现有的承包面积在“承包面积变更”章上填写,对各承包户进行统一编号,在编号章内填写新的编号。对镇三枚印章要求确定专人保管,明确了证书填写的把关责任人。对已填写好的证书各镇都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核对,对核对无误的证书全部加盖“荣昌县人民政府经营权证专用章”,分村组逐户发放到户,发放过程中实施领证登记制度。全县已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7.89万个,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我县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了全县的农村土地承包行为。
七是规范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土地资料
为确保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档案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县税改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荣税改办发[2005]10号)。统一制定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办法,明确档案保管责任人。对此次完善工作形成的文件、会议纪录、合同、分户名册、分户登记表、退耕还林差额说明表等全部装订成册。对每个农户的承包面积、分户登记表、合同、经营权证编号、共有人情况全部填入登记薄进行微机录入。到目前为此,各镇的档案资料均已装订完备,县里的档案资料正在装订中。整个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安全。
(三)主要效果
1、保护了广大农民根本利益 土地是农民利益的核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通过这次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摸清了全县承包地的耕种情况和承包情况,全面清理并据实核减了近几年的各项征占用地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根本利益。
2、进一步规范了承包行为 通过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使农民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政策和自已的权利、义务。减少了因无承包合同而出现的承包纠纷。
3、稳定了政策,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通过变更、核发、补发经营权证书,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农民对土地的经营自主权得到固定,生产积极性更高了。同时,也促进了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4、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通过完善,全县47.39万亩承包地情况有了详细的资料记载,县税改办、县农业局建立专门土地承包档案室,对全县的承包合同、分户登记表归档保存。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更有效地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依据。
5、减少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缓和了干群关系 通过这次完善,规范了土地承包行为,减少了土地纠纷。将基层干部工作精力从长期陷入土地调整纠纷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去为民办实事,缓和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1、个别村社部分农户因特殊情况如铁路地等,尚未完成完善工作,各级应协助村社,帮助解决农民反映的具体问题,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尽快落实。同时对业务操作不规范的要进行更正和完善。
2、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各镇要按照农业部2005年颁布实施《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办法》,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进行流转;土地流转行为发生后,要及时组织转接双方签定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及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法定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将是今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镇要做好承包期内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的登记工作,对每一个农户的承包地,只要经营权发生了改变,都必须按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集体土地被征、占用后,村社集体应及时向县府申报注销该宗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同时国土部门及时通告集体土地经营权证管理部门。
4、及时调处各种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纠纷。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的各种纠纷问题,要做到反映一件,及时 依法调查处理一件,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案,以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整个农村社会稳定。
5、加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资料的管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所形成的档案资料,不仅是本轮承包期内经常查阅的,要进行变更登记,而且将做为下一轮土地承包的重要依据。各镇必须落实专人专柜进行妥善保管。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农村土地 法律政策 贯彻落实 情况报告
抄送:市农业局经管处(站)、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分管领导、县税改办、县农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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