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认为,对于分子、原子、离子这三种微粒,只有当它们直接构成物质时,才能保持这种物质的化学性质。根本不能把它们放在一起进行无关的大小比较,还给学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理解上的障碍。因此,我仍赞同以前的旧教材(三年制初中教材)的说法:分子是保持物质化学性质的一种微粒。这种说法最恰当不过了,因为保持物质的化学性质的微粒除了分子之外,还有原子、离子呢!这样,学生理解起来也容易接受了。
“ 原子”的定义是:原子是化学变化中的最小粒子。
我感觉这种说法欠妥。因为当我给学生讲到“离子化合物和共价化合物”时,对于水和NaCl的形成过程中,出现了形成共用电子对和电子的转移的情况。结果,课后有的同学就问我:“老师,不是说原子在化学反应中不能再分了吗?那2H2+O2=2H2O这个反应中,怎么从原子中分出了电子,而且还形成了共用电子对,在2Na+Cl2=2NaCl中,也从原子中‘跑’出了电子的转移了呢?”我木然。因为事实确实如此。
所以,我认为,在初中化学的学习中,对于初级阶段、启蒙阶段的初中学生而言,如何给“分子、原子”下一个更好的定义,能够帮助他们去更容易理解、接受这些微观粒子,是很必要的。教学反思《《分子、原子》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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