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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思想政治(上册)期末复习提纲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22: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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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思想政治(上册)期末复习提纲

初二思想政治(上册)期末复习提纲
前言:

1、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并已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青少年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等。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青少年必须依法律已。要做到依法律已,就需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良好习惯,做到法律允许做的才能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坚决不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2、面对受到的不法侵害,唯一正确的方法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青少年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学习,逐步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在法治社会里生存与发展。

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最有效最靠得住的办法。

第一课: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是掌握国家政权的人们治理国家的工具。

国家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是法律的又一显著特征,其主要表现是: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其原则是集体主义。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有着密切联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支持:一、我国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二社会主义道德补充着我这法律的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三、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自觉做到守法、护法。所以,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第二课: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生活

1、社会生活离不开共同的准则,这些准则包括道德、纪律、规章和法律等,其中法律是唯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准则,它具有普遍适用性、人人都必须遵守;它具有权威性,任何人都不得违犯。

我国有关治安行政管理的最重要的一项法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三个方面。

维护公共秩序的作用表现在维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公共场所的秩序、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和制裁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上。因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破坏社会稳定,导致正常的社会活动无法进行,损害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损失,同时败坏了社会风气,到头来自食害人害己的苦果。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在我国它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它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我国法律严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于那些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危害安全罪的要依据刑法予以惩处;对于那些尚未触犯刑法的行为则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予以制裁。

社会管理秩序是指国家机关对于社会的管理活动及秩序。我国法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就要同时规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使双方都按法律的规定行事。对于那些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要依据刑法来处罚,对于那些尚未触犯刑律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则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酌情给予处罚。

第三课:依法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1、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是一切工作的中心,如果没有法律的规范和保障,经济建设就难以有序、持久、顺利地进行。

2、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制经济既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我国法律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也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

3、在我国各种经济活动规则都依据和体现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都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做到法定的要求:生产者是经济活动最主要的参与者,必须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有关产品质量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信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生产出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的产品;销售者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纽带和桥梁。必须遵循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有关产品销售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销售质量合格、货真价实、能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消费者也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应该依法做到公平交易、遵守市场和商店的秩序。只有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做到法定要求,才能保证经济活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否则,就会破坏经济秩序,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4、最主要的两种经济犯罪是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和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充分体现了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一最主要的特征。

我国法律打击聚众哄抢公私财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其目的是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我国法律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国家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其目的是保护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课:依法保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及道德水平的提高。其任务是完成培育“四有”新人,不断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任务。其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方面。

思想道德建设既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核心部分;在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大力普及道德教育,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不仅极其重要而且十分紧迫。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不仅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新人的目标,而且可以唤起人们内心的良知、正义感、荣誉感和羞耻心,从而使人们能自觉主动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高尚的人。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主要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体人民中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还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法德并举,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促使人们养成良好的习惯,有效地约束和制止不文明的行为,实现民族素质的显著提高。

2、我国不仅具有规范、引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而且具有禁止、制裁损害精神文明建设行为的功能。

事实表明充分发挥禁止和制裁损害精神文明建设行为的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反对迷信、崇尚科学,有利于规范文化市场,净化社会风气,遏制文化垃圾滋长蔓延,能够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五课: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

1、人类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

所谓环境问题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向自然环境任意排放废弃物,污染环境;二是不适当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破坏环境。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给我们带来严重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威胁生态平衡;二、危害人类健康;三、直接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即“在不超越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在不危及后代人需要的前提下,寻求满足我们当代人需要的发展途径”。发展与人口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这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2、依法保护环境、治理环境

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环境保护已经建立在逐步健全的法制基础上。

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依靠群众保护环境。(详见P64~65)

3、依法追究违反环境法者的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违反环境法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要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违反国家环保法防止污染的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于那些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和刑事法律,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青少年应该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努力:一、提高环保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树立保护环境的观念;二、增强法制观念,要严格依法律已,决不做污染环境的事,敢于同违反环境法的行为做斗争,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三、落实环保行动,为环境保护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六课: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保护;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目前,无论在家庭、学校,还是社会中都存在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事件时有发生;由于青少年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容易受外界不良影响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了防止青少年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一方面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要制定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用法律维护青少年和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和行为,明确社会各界的职责,强化社会对青少年和教育和保护。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制止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先后颁布了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保护未成年人工作首先应当遵循的原则;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四、教育和保护相结合。

2、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自我保护

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及其职责,其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其主要内容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禁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等。

学校保护: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保护学生的人身和健康。

社会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司法保护:司法保护是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所采取的维护其合法权益、促使其早日改过自新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是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主要内容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有别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就做好安置工作,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人民法院处理继承案件、离婚案件,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

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除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意积累社会经验以外,还应努力做到下列要求:一、要依法自律;二、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三、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七课: 依法制裁违法犯罪

1、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违宪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毎一类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它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等形式;而刑事违法行为则要受到刑罚处罚。

2、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基本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3、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性质最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危害最大。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做斗争,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只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才能有力地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的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但使公私财物受到侵害,给财物所有者造成损失,而且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因此,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的犯罪一直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赌博犯罪是对社会治安危害较大的一种犯罪行为。赌博是旧社会遗留的恶习。现在一些地方赌博之风有所抬头,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毒害着人们的灵魂,使一些人滋长不劳而获的思想。有的人染上赌博恶习,嗜赌成性,以致倾家荡产,输光了就偷盗、抢劫、诈骗、贪污,甚至行凶杀人。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我们一定要和赌博犯罪做斗争。

青少年吸毒已成为当前一个突出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吸毒无论对青少年自身,还是对家庭、社会都必然带来严重恶果。实践证明,青少年吸毒会严重摧残身心健康,传染和导致各种疾病,甚至死亡;对家庭而言,往往"一人吸毒,全家遭殃",倾家荡产难以避免;为筹集毒资,吸毒者很可能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邪路,这又必然会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青少年朋友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第八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作为国家的总章程,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从内容上看,它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普通法律只规定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是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二是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我们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作为公民,我们应该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经常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规范,自觉遵守宪法,不断提高宪法意识,不但自己不违宪,而且能勇敢地同违宪行为做斗争。

3、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它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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