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40年代,美国遗传学家戈德施米特提出了“大进化”概念。戈氏认为达尔文主张的通过自然选择积累的微小变异,只能在物种范围内进行,即为“小进化”;而对生命演化史而言,有决定性意义的不是“小进化”,而是“大进化”。他认为“大进化”是通过系统的突变(涉及整个染色体组的遗传突变)而产生新种、新属,甚至新科。以后的学者多把研究种以下的进化称为“小进化”,把研究种以上层次的进化称为“大进化”。“大进化”的模式告诉我们,生物进化不但有达尔文的线性进化模式,还有多种相关线系构成的谱系进化。即生物不仅有直线性进化,而且有分枝性进化,增加生物种类的歧异度,结果形成新属、新科、新目等;不单有前进性进化,而且有非前进性甚至倒退性演化,包括还有既非前进性、亦非倒退性的停滞性演化。例如距今5.7亿年前已出现在地球上的活化石———海豆芽,至今其外部形态和内部构造没有多大变化。不限于达尔文强调的渐变进化模式认为的进化速度大致是均匀的、恒定的,还有间断的进化模式,认为进化的速度是不恒定的、非匀速的,是由快速的跳跃性进化与长期的渐进性进化或停滞性进化交替构成;不但有辐射性进化,还有趋同性进化、平行性进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