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因素的综合作用
某种生物能够在一个地区长期生存繁衍,是由该地区的光照、温度、水分、气候以及其他生物等各种生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事实上,同一地区的各种生态因素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这些生态因素同时影响着生物的形态、生理和分布,因而表现出对生物的综合作用。例如,在我国南方许多山区,马尾松和黄山松分布都比较广,其中马尾松主要分布在低山地区,而黄山松主要分布在高山上。这种现象就是多种生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们知道,随着海拔升高,不仅气温会降低,日照强度也会变化,降水和温度以及风力的影响都会存在着差异。由于这两种松树对生态条件的适应性不同,就导致了它们的分布区在海拔高度上的差别。
各种生态因素对生物体都有影响,但是在程度上是有差别的,其中往往有一种或两种生态因素对某种生物的生存和分布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对决定生物的生态类型起主导作用,这样的生态因素称为主导因素。例如,鲤、鲫、青、草、鲢、鳙等鱼类只能生活在含盐量非常低的淡水水域,而黄鱼、带鱼、鲳鱼等鱼类只能生活在海水中有些鱼类只能生活在寒带或温带的水域中,有些鱼类却只能生活在热带的温暖水域中。由此可见,水体的含盐量和温度是决定鱼类的生存和分布的主导因素。
每种生物对每种生态因素都有一定的适应范围,在这一适应范围的两端,一端是最高限度,一端是最低限度,当生态因素的作用接近最高或最低限度时,生物体的机能就减弱,最后被抑制。例如,植物一般适于生长在0~35℃的温度范围内,当温度接近0℃或35℃时,植物的生理机能就会减弱,这时温度就成为限制因素。再比如,农作物对矿质元素的吸收是有一定比例的。如果某块农田中缺磷,即使有足够的氮和钾等其他元素,作物也不能正常生长,这时磷就成为影响作物生长的限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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